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