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报告时限和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报告的程序为: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4 23:42:19

医疗纠纷报告的程序为: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当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或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或存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医疗纠纷报告的时限为12小时,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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