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是否需要定期审验?

国家对机动车驾驶证实行定期审验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7 00:56:48

国家对机动车驾驶证实行定期审验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不同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按一定期限对驾驶证及驾驶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检验。审验的项目主要包括:核对驾驶证上的各项记录和照片是否与现况相符,有无漏办审验及其他登记的情况;审查驾驶人的身体有无妨碍驾驶工作的情况,以及驾驶技术情况等;考核安全与违章肇事情况,有无未处理的违章肇事事件等。对于审验合格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驾驶证上按规定格式签章或记载;不合格的,予以复试或注销驾驶证。持未记载审验合格的驾驶证的,不具备驾驶资格。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注意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审验的,应事先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期办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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