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1 20:05:13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且出院记录有加强营养的医嘱,法官就会支持营养费,一般营养期会参照住院时间,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如果因为其他原因没有住院治疗,或者没有加强营养的出院医嘱,伤者又确实需要加强营养的,可以在申请司法鉴定时,申请一项营养期鉴定。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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