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超员怎么判(危险驾驶罪超员判决书)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0 04:18:02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驾驶罪超员是上述情形之一,按此条规定要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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