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1 14:01:08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于“道路”、“车辆”、“交通事故”等作了明确认定,即:第一,“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第二,“车辆”指的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第三,“机动车”指的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第四,“非机动车”指的是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是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第五,“交通事故”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故此,提醒大家:非机动车撞伤人,若符合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的话,那也是算交通肇事罪的,所以大家在平时生活中,不管运用何种交通工具都要注意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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