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1 10:36:00
虽然公司违反了必须为你办理工伤保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但其确有权拒绝向你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你的行为当属其列。同时依法醉驾行为涉嫌故意犯罪,你在饮酒过多、已成醉态,甚至有些控制不能的情况下,依旧驾驶摩托车,无疑与此吻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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