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至13天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交管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