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