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撞两货车怎么处罚(小轿车与大货车相撞,怎么办)

8月6日凌晨3时40分许,在朝阳区广渠快速路出京方向小郊亭桥上,赵某某(男,24岁,北京市人)驾驶一辆小型客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两辆同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相撞,此事故造成小型客车驾驶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7 02:22:32

8月6日凌晨3时40分许,在朝阳区广渠快速路出京方向小郊亭桥上,赵某某(男,24岁,北京市人)驾驶一辆小型客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两辆同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相撞,此事故造成小型客车驾驶人赵某某当场死亡,三车损坏。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8月6日凌晨3时40分许,在北京朝阳区广渠快速路出京方向小郊亭桥上,赵某某(男,24岁,北京市人)驾驶一辆小型客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两辆同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相撞,此事故造成小型客车驾驶人赵某某当场死亡,三车损坏。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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