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要多久

交通事故车辆扣留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是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15:37:34

交通事故车辆扣留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是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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