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9 22:12:46
交通事故认定错误的,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复核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该交通事故作出复核结论,发现交通事故确实是认定错误的,应当重新作出认定,同时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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