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5 02:02:00
醉驾车祸,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驾驶人醉驾造成车祸的,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在垫付后,有权向造成损害的人追偿,致害人应当偿还此笔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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