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毕竟是为企业做出一定的贡献的人员,所以该企业也对离休老干部是有特殊照顾的,如果离休老干部需要提出申请调整相应的养老护理费的,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到相关的主管部门
离休干部毕竟是为企业做出一定的贡献的人员,所以该企业也对离休老干部是有特殊照顾的,如果离休老干部需要提出申请调整相应的养老护理费的,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到相关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在南宁办理离休干部养老护理费调整申请业务需要收费吗?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下。
一、南宁离休干部养老护理费调整申请收费吗
不收费
二、南宁离休干部养老护理费调整申请办理地点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楼
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科园东5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南宁市青秀区东悦巷6号1楼
武华大道37号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
三、南宁离休干部养老护理费调整申请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南宁离休干部养老护理费调整申请受理条件
符合桂老字[2013]3号的离休老干部,因生活长期不能自理提高护理费的。
五、南宁离休干部养老护理费调整申请办理材料
《企业离休干部养老护理费调整申报表》
六、南宁离休干部养老护理费调整申请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五条干部离休后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护理费。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全文
经研究,决定提高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不能处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
在南宁办理离休干部养老护理费调整申请业务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的离休老干部,因生活长期不能自理提高护理费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企业离休干部养老护理费调整申报表》等相关的办理材料,该业务的办理时间是,工作日的上午九点到十二点和下午的一点到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