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因各种原因被暂停领取养老金的,如果退休职工按照国家的要求重新进行认证以后,经相关机构认定以后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的,是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恢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在
退休职工因各种原因被暂停领取养老金的,如果退休职工按照国家的要求重新进行认证以后,经相关机构认定以后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的,是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恢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在玉林市办理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业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玉林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全文。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全文。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全文。
《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全文。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一条……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
二、玉林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受理条件
因刑满释放、失踪人员重新出现的原因需恢复发放养老金的。
在玉林市办理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业务的人员,必须符合办理该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因刑满释放、失踪人员重新出现的原因需恢复发放养老金的人员,办理该业务的法律依据的是《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全文和《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全文的相关规定。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