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养老待遇补发办理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劳动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的相关规定后,就可以去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了,但是在办理退休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错误。那么哈尔滨市养老待遇补发办理规定是什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2 02:58:20

在我国,劳动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的相关规定后,就可以去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了,但是在办理退休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错误。那么哈尔滨市养老待遇补发办理规定是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哈尔滨市养老待遇补发办理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二)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三)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以上第(一)、(二)、(四)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应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发生以上第(三)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二、哈尔滨市养老待遇补发办理的条件

1、新退休(职)人员,因行政审批原因致使行政部门审批退休时间晚于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间或因社保经办机构原因致使核定养老金时间晚于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间的,按行政审批的起薪时间补发养老待遇;

2、行政审批部门核改待遇的,按行政审批结果补发或退发养老待遇。

综合以上介绍,如果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经办机构有漏发养老金的情况时,可以申请办理养老待遇的补发,按规定补齐应领的退休待遇,让自己的退休金得到应有的水平。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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