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指南

对于珠海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珠海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指南受理条件:1.城镇企业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3 06:10:12

对于珠海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珠海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1.城镇企业流动就业参保职工

1.1法定退休年龄前,依法在我市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

1.2经我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参保缴费的。

1.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市的。

1.4跨省转移的本市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且每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1.5省内转移的本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且我市是其省内最后参保地,并在我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

1.6省内转移的本市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地延续缴费的。

2.未就业随军配偶

2.1在我市实现就业并参保的未就业随军配偶。

2.2随迁安置到我市的未就业随军配偶。

2.3本市户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就业随军配偶。

3.经我市区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调动,且参保缴费的。

4.排除情形

下列情形,我市不予受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4.1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2在我市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

4.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不在我市的。

4.4在异地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次性缴费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4.5已在我市按《关于解决我市未参保老年人口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办理了养老保险补缴的。

办理地点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各办事处。

需提交资料

1.基本资料

1.1《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1.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三选一)(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3转出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其他资料

2.1调动人员。提供报到时珠海市区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干部介绍信或《职工介绍信原件。

2.2未就业随军配偶在军人退役随迁安置时暂未就业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批准随军配偶随迁安置的相关材料。

2.3转入时段存在重复缴费需退款处理,申请人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申请人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所需资料。

2.受理。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打印《受理回执加盖业务专用章给申请人。

3.发函。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转移平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4.接续。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或申请人自带来的或转移平台下载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及转移基金到账后,办理接续手续。

5.告知。接续完成后,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间

1.申请受理即来即办。2.自受理之日起,省内5个工作日、跨省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3.自收到转出地的《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之日起,省内10个工作日、跨省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

注意事项

关于跨省转移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按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规定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作退回处理。

相关表格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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