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省属、中央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指南

对于漳州省属、中央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险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22 10:08:35

对于漳州省属、中央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省属、中央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二、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三、申报条件

1.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参保职工死亡;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申请退保;

4.参保职工放弃中国国籍、出国定居;

5.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其他部门已办理退休;

6.离退休人员死亡。

四、申报材料

(一)、中央属行业(省级)单位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中央属行业(省级)单位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1.经人社厅批准认定的《福建省企业职工退休资格认定表;

2.参保职工至退休当月的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更审批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4.原军队转业干部须另提供由军转办确认的《福建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享受生活困难补贴资格确认表;

5.如有高级职称的,应提供资格认定及聘用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参保单位()月份离退休(职)人员发放信息汇总表;

7.申请退休职工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须注明姓名,开户行);

8.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9.《参保单位参保职工退休资格认定一次性告知及受理反馈单

(二)、中央属行业(省属)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

1.《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账户资料及各年度缴费情况资料;

4.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须提供职工个人档案及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5.在职死亡的,另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等有效的死亡证明;

6.出国定居的,另须提供护照等出国定居证明材料及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7.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金纳入财政供养的人员还应提供所在退休单位的人事部门退休批复等退休证明材料及个人申请报告。1.《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报表;

2.如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有余额的,还应提供退休时的《退休待遇计算表复印件或个人账户资料;

3.退休死亡的,另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等有效的死亡证明;

4.出国定居的,另须提供护照等出国定居证明材料及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5.《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受理反馈单。

(三)、中央属行业(省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

1.《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报表;

2.如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有余额的,还应提供退休时的《退休待遇计算表复印件或个人账户资料;

3.退休死亡的,另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等有效的死亡证明;

4.出国定居的,另须提供护照等出国定居证明材料及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5.《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受理反馈单。

五、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2.科室审核;3.分管局长审核;4.财务复核;5.局长审批;6.财务拨付。

六、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七、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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