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内
根据《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内,女:50周岁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个人补缴养老险的手续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个人补缴养老险
根据《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内,女:50周岁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以申请补缴。
二、以下几种情况不允许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5、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不允许补缴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补缴养老险手续
1.针对已经办理了超龄参保手续,并已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如果按照新政策想往后继续补缴养老保险费,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停发已领待遇手续,停发后办理补缴手续并重新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对于已经办理了超龄参保手续,但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及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超龄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张本人一寸照片(已参保的还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到本人居住地所属城区指定的银行网点填写当地养老保险登记表办理补缴登记手续并缴费,七个工作日后再到该网点领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还须携带本人档案,每周二、四下午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前厅办理工龄确认手续。
养老保险缴费时间的长短和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养老金的多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建议有能力的人员尽量将欠费交上。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小编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