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发展,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时要按照法定条件依法对员工进行积极缴纳基本的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就有失业保险的缴纳工作,失业保险保障工作人员在失业期间
由于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发展,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时要按照法定条件依法对员工进行积极缴纳基本的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就有失业保险的缴纳工作,失业保险保障工作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条件,但是由于工作的流动性会发生失业保险的转入或转出工作,梧州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有小编带大家来了解。
一、梧州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法律依据是什么
1、《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3、《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节选)
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梧州失业保险关系转入需要什么材料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
梧州市工作的人员进行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的申请时要依法提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此外相关条例当中明确指出工作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本统筹地区进行转移工作时有不同的政策进行管制,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均是有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规定,如有疑问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