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条件有哪些

现在大家寻找工作都会询问买不买社保,因为社保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每一种险种都有相关的作用,失业保险就是应对失业情况下,能够对失业人员进行保障,失业保险关系是可以转移的,那么在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4 01:44:11

现在大家寻找工作都会询问买不买社保,因为社保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每一种险种都有相关的作用,失业保险就是应对失业情况下,能够对失业人员进行保障,失业保险关系是可以转移的,那么在金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金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条件有哪些

解除工作关系证明以及转入地转移接续函。

二、金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材料

1.业保险转入转出账号

2.保险待遇核定凭证

3.身份证

三、金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4.《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的很多险种的相关待遇是和缴费的时间长短有关系的,缴费的时间越长能够享受的待遇越好。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