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失业补助金停发什么时间办

失业人员对申领失业补助金的问题是非常关心的,如果申领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有关机构是可以依法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5 17:15:58

失业人员对申领失业补助金的问题是非常关心的,如果申领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有关机构是可以依法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的,在防城港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业务什么时间办理呢?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防城港失业补助金停发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防城港失业补助金停发受理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三、防城港失业补助金停发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第三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一、(二)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在防城港办理失业补助金停发业务的受理条件,根据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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