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镇江的下岗失业人员,不要担心生活方面的问题,如果参加了失业保险,是可以在下岗之后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这样生活就有着落了。那么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小编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8 19:36:03

镇江的下岗失业人员,不要担心生活方面的问题,如果参加了失业保险,是可以在下岗之后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这样生活就有着落了。那么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办理是不收费的。

二、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的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2、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

3、核定失业待遇标准和发放月数

4、通行银行按月发放

三、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72号)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其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失业登记工作。

第二十一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且将结果以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且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按月发放。

第三十八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定期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综合以上介绍,职工下岗之后去申请领取失业金,是不会收费的,免费为职工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工作,失业保险金最多可以按照规定领取24个月。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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