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崇左市的一些企业员工有时候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失业下岗,根据有关规定员工如果是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去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有一些市民在咨询关于崇左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20 00:37:45

崇左市的一些企业员工有时候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失业下岗,根据有关规定员工如果是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去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有一些市民在咨询关于崇左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小编整理材料给各位解答。

一、崇左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崇左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间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上面是小编关于崇左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的回答,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是要满足条件的,否则是无法领取,每个职工的领取金额也不同,和职工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等有关。各位职工对于办理失业保险金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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