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在办理转移手续的过程中,需要本人到社会保险部门提交提前办理,办理这个业务提供材料主要包括了个人申请书,单位的转移函等等,那吉林市失业保险转移如何办理呢,为了帮助大
失业保险在办理转移手续的过程中,需要本人到社会保险部门提交提前办理,办理这个业务提供材料主要包括了个人申请书,单位的转移函等等,那吉林市失业保险转移如何办理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吉林市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到社保部门申请;
材料审核;
通过办理手续。
二、吉林市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4.《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吉林市失业保险转移办理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吉林这个地区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的时候,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到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在工作人员对材料审核没有错误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完成,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