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失业保险缴纳方式

对于洛阳失业保险缴纳方式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用人单位应于每月十五日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30 19:39:00

对于洛阳失业保险缴纳方式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十五日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包括职工个人应缴部分),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银行根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从用人单位基本账户中划缴失业保险费。特约委托收款凭证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统一印制;

2、支票或者现金缴纳;

3、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

注: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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