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享受失业保险人员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到服务窗口递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在金保二期网上向市人力社保
一、办理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人员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服务窗口递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在金保二期网上向市人力社保部门申请资金;——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服务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将所拨资金拨付到失业人员预留的银行卡内。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