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各类用人单位中,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到服务窗口申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7 18:35:07

一、办理条件

各类用人单位中,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服务窗口申领表格并填写完成,同时准备其他材料;——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服务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按照表中内容在金保二期网上进行操作;——工作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告知申请人领取期限及待遇标准。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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