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北京失业保险缴费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
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北京失业保险缴费规定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2%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2013年度北京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城镇户口: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2%
农村劳动力: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不用缴费。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5669元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
2013年度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2.68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7.61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5.07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