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温州地区,女性员工在缴费生育保险达到了12个月之后,只要是生育了孩子的,就可以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办理生育津贴的领取业务。那么温州生育津贴申领有什么规定呢,小
在浙江温州地区,女性员工在缴费生育保险达到了12个月之后,只要是生育了孩子的,就可以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办理生育津贴的领取业务。那么温州生育津贴申领有什么规定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温州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普通生育: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二、温州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满12个月。连续正常缴费期自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月起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之月止。
三、温州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
四、温州生育津贴申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温州生育津贴申领也是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的,申请的过程中要准备好本人的基本身份证明和住院的记录文件,只要是缴费生育保险费用在12个月以上的就可以正常办理,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