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在生育期间或者是怀孕期间,无法进行工作的孕妇,国家是会给发放相关的生育津贴,但是需要去办理相关的手续的。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在鸡西居住的朋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在生育期间或者是怀孕期间,无法进行工作的孕妇,国家是会给发放相关的生育津贴,但是需要去办理相关的手续的。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在鸡西居住的朋友生育津贴支付是怎么办理的?
一、鸡西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鸡西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材料
1、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住院);
3、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住院);
4、生育医疗费用发票(生育住院);
5、诊断证明(生育住院);
三、鸡西生育津贴支付的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四、鸡西生育津贴支付的领取方式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五、鸡西生育津贴支付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在鸡西生育津贴支付所依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第五十四条,要办理这一项业务是需要在缴费满1年以上,还在继续进行缴费的朋友,是可以去办理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