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很重要的保险之一,也对劳动者在生育时可以进行报销。但是很多人对生育保险报销的政策不了解,也就不知道如何规定的,那么在办理报销的时候就会遇到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
生育保险是很重要的保险之一,也对劳动者在生育时可以进行报销。但是很多人对生育保险报销的政策不了解,也就不知道如何规定的,那么在办理报销的时候就会遇到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大家通过本文进行详细了解。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解读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分娩医疗费定额结算标准的通知》
1、顺产、难产、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的人均定额结算标准,三级医院由原3800元调整为4200元,二级医院由原2900元调整为3300元,一级医院暂维持原2000元不变。
2、人均定额结算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之间的一种结算方式。各定点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加强管理服务,不得将人均定额结算标准限定到每个生育职工,不得将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转嫁给职工个人负担。
二、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按照青岛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交纳生育保险;
2、职工交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三、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社保卡;
2、身份证;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因此,在青岛进行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就要了解清楚上面的一些相关政策,这样才能按照规定进行顺利报销。当然办理报销也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然后按照流程办理才能完成手续,这点是生育保险报销中重要的事情。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