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淄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多少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为确保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月10日,淄博公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
2018淄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多少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为确保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月10日,淄博公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将淄博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淄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淄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多少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
为确保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月10日,淄博公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将淄博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7%调整为1%。
为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障工作,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淄政发〔2007〕87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字〔〕137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度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筹集标准由度的每人168元提高到188元。提高的20元,对于已建立个人账户的,从其个人账户资金中扣除,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由个人缴纳。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8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018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8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2018年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在12个试点地区启动两险合并工作。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