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计划生育项目和流产津贴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如何申领计划生育项目和流产津贴?法律依据:1、《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33号令)2、《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合劳社秘[2008]4号)3、《合肥市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6 00:19:06

如何申领计划生育项目和流产津贴?法律依据:1、《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33号令)2、《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合劳社秘[2008]4号)3、《合肥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合劳社秘[2008]1...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申领计划生育项目和流产津贴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如何申领计划生育项目和流产津贴?

法律依据:

1、《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33号令)

2、《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合劳社秘[2008]4号)

3、《合肥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合劳社秘[2008]19号)

4、《关于公布合肥市生育保险服务机构定点资格的通知》(合劳社秘[2008]24号)

5、《关于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劳社秘[2008]28号)

6、《关于施行<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劳社秘[2008]37号)

办理条件: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所需材料: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规定的相关材料: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费用结算发票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机构办理流产津贴的申领。

办理程序:

1、参保职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项目,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的,发生的相关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结算标准》进行实时结算。

3、女职工流产、引产享受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流产、引产享受生育津贴原则上只享受1次。女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流产、引产手术的,可在流产、引产手术规定假期满1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规定的相关材料: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费用结算发票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机构办理流产津贴的申领。

收费标准:查看收费标准

受理机关: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

其它说明:期间如因故要中止妊娠的;一方面在定点医院直接享受流产医疗费用据实结算待遇,同时符合流产津贴享受的,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下载网址同上)报送我中心申报,享受1-1.5个月流产生育津贴。再次妊娠需重新备案才能享受产前检查费用。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找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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