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程序有哪些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程序和规定。申领对象: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区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符合计划内生育条件但妊娠后流产的。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1 04:44:16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程序和规定。申领对象: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区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符合计划内生育条件但妊娠后流产的。办理程序: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程序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程序和规定

(一)申领对象:

1、计划内生育第一胎;

2、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区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3、符合计划内生育条件但妊娠后流产的。

(二)办理程序:

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凭下列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区—区社保中心,凭下列证件办理有关手续:

①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生育妇女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④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生育妇女的实名制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限上海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其中之一);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办理地点:普陀区武宁路1032弄普陀区社保中心的6号、7号、8号窗口办理。

3、办理时间:每月6日至2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4、款项进卡时间:手续办理后的20天之内进卡。[导读]:上海市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后,其单位职工发生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应出示相关资料;有关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职工生育享受待遇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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