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育保险业务流程参保范围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应按照《暂行规定》参加生育
唐山市生育保险业务流程
参保范围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应按照《暂行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生育保险费。
参保登记参保单位提供材料如下:
1、《社会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
2、《生育保险人员明细表》纸质及电子表格各一份;
3、参保后如有人员变化,及时填写人员变动明细表,并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单位缴费
生育保险经机构开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到地税局大厅缴费或网上缴费。
缴费费率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费率为0.4%;
2、企业单位费率为1%。
待遇支付
1、从参保单位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或职工持待遇申请表、出院小结、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计划生育的诊断和手术证明(以上为原件和复印件),到利辛县医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3、参保单位欠缴或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各项待遇。
支付时间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待遇支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次月支付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