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如何规定

在上班期间医疗保险是比较重要的一种,公司也需要依法为职工进行购买。当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时除了要办理退休手续外还要进行医保从在职转为退休,这需要进行依法申报,那么法律上对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3 22:58:14

在上班期间医疗保险是比较重要的一种,公司也需要依法为职工进行购买。当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时除了要办理退休手续外还要进行医保从在职转为退休,这需要进行依法申报,那么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一、济宁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济宁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受理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大家在办理申报手续时需要按照上述的规定来办理,这样才能依法将职工的医保从在职转为退休,这样公司就不需要再进行缴纳费用,而对于职工来说下也要了解自己的医保情况,才能对自己有好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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