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病治疗期间,如果出现病情严重的情况有可能会进行异地转诊,此时需要依法办理相应的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手续,这样才能对异地转诊治疗产生的费用进行报销,那么关于该备案申请具体
在看病治疗期间,如果出现病情严重的情况有可能会进行异地转诊,此时需要依法办理相应的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手续,这样才能对异地转诊治疗产生的费用进行报销,那么关于该备案申请具体有哪些规定呢?下面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一、聊城市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聊城市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办理材料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就医申请备案表。
大家通过上述的介绍就清楚了吧,只有在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完成备案申请手续,对于那些需要进行异地转诊的患者这是很重要的事情,并且大家也需要对异地转诊相关的常识做更多的了解,才能对治疗有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