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有

现在一些国企在其他城市是设有分支机构办事处的,同时有一些职工是长期在那里工作,按照规定这些职工是需要办理异地工作备案申请,有的职工是第一次办理想咨询关于滨州市常驻异地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8 04:45:45

现在一些国企在其他城市是设有分支机构办事处的,同时有一些职工是长期在那里工作,按照规定这些职工是需要办理异地工作备案申请,有的职工是第一次办理想咨询关于滨州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法律依据,下面小编收集资料来详细解答。

一、滨州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第八条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网站、手机等多种形式办理。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人员应即时审核确认,填写生成《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一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交予申请人签收。

二、滨州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的条件

符合备案条件的人员。

以上是小编关于异地工作有关事宜的解答,这个备案是在当地的人社局办理,不收取费用,一般材料递交以后是当场核实完成,以后看病的话是可以在异地直接报销,不用来回跑,办理是免费的,现在国家正在推广医保的联网,也就是以后异地看病就不要备案了。各位有其他不懂的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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