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流程有哪些

众所周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要进行登记的,如果参保的人数减少了,那么在参加医疗保险的时候需要进行申报,那么,大家对“德州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流程有哪些”是否有所了解?小编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4 03:58:25

众所周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要进行登记的,如果参保的人数减少了,那么在参加医疗保险的时候需要进行申报,那么,大家对“德州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流程有哪些”是否有所了解?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德州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流程有哪些

1、接收参保单位或灵活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

2、对材料进行初审,录入信息系统;

3、复核录入信息情况;

4、结果反馈。

二、德州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以及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3、《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对“德州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流程有哪些”的回答,德州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分为四个步骤,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减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