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需要什么手续

国家是按照企业申报的人数来收缴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的员工会存在人数的变化,企业就需要在下一个缴费周期间,像国家申报医疗保险人员减员,这样在下次缴费的时候就不用缴纳减员的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3 16:04:21

国家是按照企业申报的人数来收缴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的员工会存在人数的变化,企业就需要在下一个缴费周期间,像国家申报医疗保险人员减员,这样在下次缴费的时候就不用缴纳减员的费用,在南宁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南宁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需要什么手续

1.接收参保单位或灵活人员参保、停保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录入信息系统

3.复核录入信息情况

4.结果反馈

二、南宁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办理材料

1.《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表》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注销中国国籍证明

三、南宁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及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有减员的时候,那么同样也有增员的时候,人员增加也需要为增加的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同样需要向国家进行申报,然后开始缴纳。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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