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快要退休的人都会关心自己的社保问题,有的是社会保险缴费还不够年限,有的在考虑该如何办理相关保险的手续,以便在退休时能够顺顺利利,退休后能够正常享受养老、医疗保险待遇
很多快要退休的人都会关心自己的社保问题,有的是社会保险缴费还不够年限,有的在考虑该如何办理相关保险的手续,以便在退休时能够顺顺利利,退休后能够正常享受养老、医疗保险待遇,那么在玉林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由华律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一、玉林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1、《养老金核定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或相关部门审批的退休费核定表;
2、《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3、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二、玉林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受理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三、玉林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三条第二款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3、《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6号第三章第八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四、玉林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地点
玉林市玉州区广场东路758号市社保中心
在玉林市参加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个人医疗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办理退休后可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没有达到缴费年限的,也不必担心,可以补缴至国家规定年限,具体办理材料小编在上面已经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