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总有生病的时候,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公民,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患有重大疾病的公民是可以向相关的医疗机构申请救助的,但是也要经相关机构核实的,确实属于重大疾病的是会给予医
公民总有生病的时候,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公民,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患有重大疾病的公民是可以向相关的医疗机构申请救助的,但是也要经相关机构核实的,确实属于重大疾病的是会给予医疗救助的,申请办理该业务的公民是要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的,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下。
一:宁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法律依据是什么
《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方案》、《福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办法》
县(市、区)应根据《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线调查指导方案》要求开展基线调查。要在坚持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下,根据基线调查、筹资总额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村居民就医需求增加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补偿方案,实行二次补偿。既要防止补偿比例过高而透支,又不能因补偿比例太低使基金结余过多而降低正常保障水平,影响农村居民受益和参合的积极性。要按自然年度为一个运行周期,上半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对参合农村居民的医药费用补偿可追溯至当年的1月1日开始。风险基金和结余资金应留存在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抵充下一年度政府承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资金及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农村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并垫付规定补偿资金,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应及时审核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垫付资金,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在审核医疗费用账目时,如发现定点医疗机构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兑付,已发生不应报销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农村居民到县级以上(或县外)医疗机构就医,先自行垫付有关费用,再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及时审核、补偿兑付。要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网络建设。依照《卫生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尽快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网络,实现网上审核补偿兑付、监管和信息传输,方便参合农村居民领到补偿的住院医疗费用。要保证信息安全和根据工作需要共享信息资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政府主管部门共享、检查新农合信息系统资源。
二:宁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申请条件
1、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同福建省红十字会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2、辖区户籍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持集美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社会救助证》)
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的公民,携带相关资料经核实后就可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但救助费用最高不超过3000元(含3000元),救助对象经集美区红十字会办公会议研究后,由常务副会长签字审定,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救助。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