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情况下,有一些人需要转诊到别的城市去接受治疗,不过大家应该都清楚,再转诊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而且要根据受理条件进行依次办理。那么,周口异地转诊备案受理条件有
在很多情况下,有一些人需要转诊到别的城市去接受治疗,不过大家应该都清楚,再转诊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而且要根据受理条件进行依次办理。那么,周口异地转诊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周口异地转诊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1.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
3.确诊后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
4.备案人员所选城市及省份的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
5.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需转诊到参保地外住院的,由具有转诊资格的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开具《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单》,按规定申请登记备案。同一疾病过程多次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跨年度住院),第二次及以后不再开具转诊单,持相关疾病诊断证明和原转诊单(有效期一年)按规定申请登记备案。
(2)异地转诊人员登记备案手续在一个住院周期内有效(当次有效),且一个住院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应按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延期手续
(3)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医保定点证明(待国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库建立后取消)。
(4)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照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5)为保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就医时请持社会保障卡。
二、周口异地转诊备案法律依据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周口异地转诊备案受理条件是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并且确定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还有就是确诊后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最后就是备案人员所选城市及省份的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按照周口异地转诊备案法律依据进行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