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预防接种制度,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尤其是儿童,要积极做好预防接种工作,不过一些儿童在预防接种后有异常反应。滁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受理条件有哪些,小编整
我国有预防接种制度,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尤其是儿童,要积极做好预防接种工作,不过一些儿童在预防接种后有异常反应。滁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受理条件有哪些,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滁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本省行政区域内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给予一次性补偿。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方自收到调查诊断结论书或者鉴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接种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滁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
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3、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
4、办结
三、滁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三条受种者或者监护人(以下简称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的,适用本办法。
在对预防接种反应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解后,大家应该是知道预防接种产生异常反应是极少数情况,对于因为预防接种产生异常反应导致伤害的,国家会按规定对预防接种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补偿。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