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对于关于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8 11:19:06

对于关于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教育)局,各学校:

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参保”)工作,对减轻学生家庭的就医负担,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全面推进,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10〕102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工作目标

(一)参保范围。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各类民办学校的儿童和学生(不包括已参加新农合的儿童和学生),均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二)缴费标准。普通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缴纳医保费20元,属低保对象的学生和儿童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缴纳医保费10元。医保经办机构为每位参保学生和儿童建立门诊帐户,每人每年划入20元。

(三)工作目标。9月30日前,各学校要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学校的主要工作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是组织在校学生参保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组织本校学生参保。具体工作包括:核定参保资格、组织填写参保登记表、收集参保材料、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汇总报送统计表和电子档案、发放医疗保险卡等。

三、参保程序

(一)各学校要在每年新学年开学初,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登记参保,并将续保学生和新参保学生分开登记。续保学生须提供医保卡号,新参保学生须提供身份证号码和一张1寸照片,属低保或重度残疾的学生还需提供有效证件。

(二)班级收缴医保费完成后,统一交学校经办人员,由学校经办人员汇总整理本学校参保学生纸质档案,同时,建立电子档案(电子表格格式由医保中心提供),复核参保人数与缴费金额。

(三)学校经办人员将汇总整理后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接后,缴纳学生参保费用即可。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教育)局要将在校学生参保工作作为阶段性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责任制,明确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市政府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到了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我们将把学生参保工作作为年度评比重要内容之一,进行考评。市县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确保学生参保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资料健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手续,减少程序,为学生参保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参保工作的领导,校长为组织本校在校学生参保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经办人员和班主任负责登记、收费和建档等具体工作。严禁各学校借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之机,搭车收费,严禁借已参加商业保险为由,拒绝、推脱参加居民医保。每年从9月份第一个工作周开始,各学校每周四下午向市居民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学生参保情况。

(三)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参保的宣传,可在校园内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校园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和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学生续保不断保、参保不漏保,使每位应参保学生都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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