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流程怎么走

养老保险直接关系到我们退休以后的经济来源,如果养老保险关系要转移到另外一个社保机构的,可以去社保部门办理,那么,大家对“三门峡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流程怎么走”是否有所了解?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6 22:24:03

养老保险直接关系到我们退休以后的经济来源,如果养老保险关系要转移到另外一个社保机构的,可以去社保部门办理,那么,大家对“三门峡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流程怎么走”是否有所了解?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三门峡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流程怎么走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三门峡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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