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个人都参加有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地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个人户口发生变化时,养老保险也随着个人的户口发生转移,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缴纳,这样也省去了很多
城乡居民个人都参加有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地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个人户口发生变化时,养老保险也随着个人的户口发生转移,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缴纳,这样也省去了很多麻烦,在济源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收费吗?下面由华律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相关内容。
一、济源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收费吗
不收费
二、济源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材料
1、户籍迁移证;
2、身份证;
3、《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三、济源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省内跨统筹区域转移的,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预约申请,推送信息告知参保人员;或到转入地乡镇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办理:关系转移事项受理后,参保人员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移申请表等资料,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
四、济源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八、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四十条: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转入地乡镇(街道)事务所审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寄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和户籍关系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综上所述,依据相关规定在济源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不收取费用,申请人可以户籍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