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国家都是有大量的人口组成的,他们对于人口的管理方式是不一样的,有的国家是在本国生产的孩子,那么孩子是可以上本国户口的,我们国家是不能够这样的,属于中国国籍的父母生育
每一个国家都是有大量的人口组成的,他们对于人口的管理方式是不一样的,有的国家是在本国生产的孩子,那么孩子是可以上本国户口的,我们国家是不能够这样的,属于中国国籍的父母生育的孩子才能够办理中国户口,那么在淄博市出生登记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淄博市出生登记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淄博市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淄博市出生登记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结婚证
出生登记是我们国家上户口的一种形式,在公安机关办理了户口登记,那么孩子以后就有了自己的户口信息,国家机关是能够查询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