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合肥市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
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合肥市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合肥市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
1、包括必要的检查费、分娩费、手术费、药物费、孕产妇住院费(含床位费、护理费、麻醉费、治疗费、基本医疗物资费)。
2、包括职工安置(移走)宫内节育器、流产、人工流产、绝育和计划生育再通所发生的费用。
3、产假并发症费用、本期分娩并发症及计划生育手术本期并发症。
二、合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合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合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之前是需要办理备案的,材料如下:
本地生育备案:本人社保(查询;办理)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直接选择的生育定点医院进行生育备案。
异地生育备案: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提供“异地生育”单位证明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生育备案。
合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出院小结(剖腹产的需提供医院“术前小结”或“产程记录”复印件)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费用结算发票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则不需要提供)
四、合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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